規則
1.運動員人數:比賽雙方必須以院系為單位進行報名參加,每隊限報名四人,上場隊員為三人(一人替補)。每個院系所報隊伍不限。所報人員只許參加一個隊伍。
2.比賽時間:十三周周六
3.全場比賽時間為10分鐘。每個隊允許請求一次暫停,每次暫停時間為30秒。暫停由隊長向裁判提出經裁判同意后均可。
4.比賽中除在罰球、暫停、球員受傷及比賽結束等情況下停止計時表外,其余情況均不停表。
5.替換:只能在比賽死球的情況下替換,被換下的隊員可以再被替換上場。換人由隊長向裁判提出經裁判同意后均可。
6.比賽開始:雙方以擲硬幣的形式決定發球權,然后在發球區(中圈)發球開始比賽。以后發生爭球均以交替擁有的規則進行發球。
7.攻守轉換:每次投籃命中后,都由對方發球。 所有交換發球權的情況(如違例、界外球及投籃命中后),均為死球,此時需裁判給球,在發球區發球繼續比賽。 守方隊員斷球或搶到籃板球后,必須將球運(傳)出三分線外,才可以組織進攻,否則判進攻違例。
計分規則
三分線以內投中記1分,三分線外投中記2分。罰球罰中一次記1分。
犯規罰則
1 比賽中,每個隊員允許五次犯規,第五次犯規罰出場(當場上只罰剩一人時該隊就視為輸)。
2 每個隊累記犯規達5次后,該隊的第6次以后的侵人犯規由對方執行1 次罰球。1次罰球后(無論罰進或是罰不進)由犯規方開球繼續比賽。前5次犯規中,凡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:如投中,記錄得分、對方個人和全隊犯規次數,不追加罰球,由守方發球繼續比賽;如投籃不中,則判給攻方被侵犯的隊員1次罰球,1次罰球后(無論罰進或是罰不進)均由犯規方開球繼續比賽。每個隊累記犯規達8次后(包括第8次),罰球方罰進球權就歸犯規方。罰不進,球權仍屬于罰球方,在中圈開球繼續比賽。
得分相等和決勝期
比賽時間終了,以得分多者為勝方。小組賽,比賽時間終了,如得分相等,執行一對一依次罰球,只要出現某隊領先1分即為勝方,比賽結束。在決賽階段,比賽時間終了,如得分相等,則增加3分鐘決勝期,發球權仍以交替擁有的形式決定。如果決勝期后得分仍相等,執行一對一依次罰球,只要出現某隊領先1分即為勝方,比賽結束。
其他
隊長:比賽中,隊長是場上唯一發言人。
紀律: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,以裁判員的判罰為最終判決。
處罰:凡被裁判判技術犯規一次者取消該場比賽資格。每隊累積兩次技術犯規則取消該隊參賽資格。
報名方式:將報名表填寫完交至南區體育館二樓體總辦公室(周一至周四晚6:00——8:00)
截止日期:11月24號
報名表
院系:
姓名
班級
手機
寢室電話
隊長
隊員
注:隊長的聯系方式必須填寫,隊員的可不填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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